今亮點!部分藥品被調出地方醫保目錄?國家醫保局詳解
科技日報記者 張佳星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近日,“部分藥品年底將調出地方醫保目錄”的報道引發社會關注。為什么一些藥品已經進入地方醫保卻要被調出?
一組數據顯示,從去年9月到今年6月,北京醫保基金實際支付氨氯地平各種劑型費用近3億元,而滴丸劑型為0。在北京市此次調出的藥品中,就有這種支付為0的高血壓及冠狀動脈疾病用藥“氨氯地平滴丸”。
“臨床上氨氯地平主流劑型是片劑或膠囊,有數十家企業生產,且一直是醫保目錄內品種,調出的滴丸劑臨床幾乎沒有使用。”7月23日,科技日報記者從國家醫保局獲悉:全國各省份“消化”(即調出)的地方增補藥品在現有國家醫保目錄內都有價格更低、質量更好的替代藥,調出對臨床用藥影響不大。
另一種引發關注的鎮痛抗炎藥物“布洛芬”也存在相似情況。調出藥品僅為“布洛芬凝膠”,而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納入了“布洛芬”膠囊、片劑、口服液、顆粒劑、軟膏等多種劑型。
為什么有些藥品要調出地方醫保目錄?
據介紹,在基本醫保制度建立之初,針對當時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品種少、地區間用藥習慣差異大的情況,國家允許各省份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、醫療需求和用藥習慣等實際情況自行增補部分藥品,但不能超過國家目錄“乙類藥品”數量的15%。
2018年,國家醫保局組建。醫保藥品目錄準入方式實施了重大改革,在堅持保基本、可持續基礎上,把更多新藥好藥納入醫保用藥范圍,4年累計納入507個新藥好藥,調出391個療效不確切藥品,現行版醫保目錄西藥和中成藥增至2860種。
在藥價方面,整合全國用量開展價格談判,許多“天價藥”談出“平民價”;在藥品結構方面,腫瘤藥、慢性病、罕見病和兒童用藥等保障短板逐步補齊,醫保目錄內藥品結構和療效水平大幅優化;在藥品供應保障方面,明確醫療機構的談判藥備藥主體責任,并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談判藥供應保障范圍。
“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已今非昔比,地方增補藥品基本都可被國家目錄中的藥品更好替代。”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:繼續保留地方增補藥品意義不大,反而造成醫保藥品目錄管理的碎片化,影響醫保制度的統一性、公平性和平衡性。
部分藥品調出醫保目錄是因為基金不夠用了嗎?
有觀點認為“地方將部分藥品調出醫保目錄是因為醫保基金不夠用了”,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明確回應:當然不是。2021年,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(含生育保險)收入2.88萬億元,支出2.4萬億元。總體上看,全國醫保基金收支平衡,略有結余,收支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,基金保障能力穩健可持續。事實上,正是在醫保基金的有力保障下,國家醫保局2018年組建以來,逐步將許多新藥好藥調進醫保目錄,實現了醫保用藥保障范圍明顯擴大、水平顯著提升。
為什么要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?
我國醫保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,需要通過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統一性和規范性進一步解決。
相關負責人表示,實現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,是解決我國醫療保障領域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重要舉措。一是有利于增強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公平性、醫療保障待遇的平衡性和普惠性。二是有利于形成全國統一的藥品購買市場,更好發揮醫保戰略購買作用。三是有利于為更多新藥好藥及時調進醫保目錄騰出空間,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醫療保障服務。四是有利于提升群眾異地就醫便利性,改善醫保服務體驗,增進民生福祉。
據介紹,地方增補藥品三年“消化”計劃2020年已經開始。各地綜合考慮醫保基金承受能力、臨床和群眾用藥習慣、藥品更新換代周期等因素,按照第1年40%、第2年40%、第3年20%的比例逐步調出原省級藥品目錄內按規定調增的藥品,到2022年底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。
截至6月30日,全國已有15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提前完成了全部地方增補藥品的“消化”任務,包括北京市在內的其余16個省份藥品“消化”完成時間為今年年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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